纳宇半导体材料(宁波)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.8 吨银膏铜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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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宇半导体材料(宁波)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.8 吨银膏铜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25日起,共20个工作日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: 纳宇半导体材料(宁波)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.8 吨银膏铜膏项目(包括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纳宇半导体材料(宁波)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.8 吨银膏铜膏项目
项目地点: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路 3 号厂房4楼
建设单位:纳宇半导体材料(宁波)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方式:高宸山15330506097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2024年4月25日 1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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